督导培养

构建社会心理督导师培养体系,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提供专业督导支持

社会心理督导师培养体系

社会心理督导师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的核心专业角色,承担着对心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督导、质量把控和能力提升的重要职责。本平台依托"北京模式"实践经验,构建了系统化、分阶段的社会心理督导师培养体系。

培养体系以《社会心理督导师》教材为理论基础,融合理论讲授、案例督导、实务演练、同行学习等多种教学方式,确保学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能力。

培养阶段

第一阶段

基础理论与素养

  •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概论
  • 社会心理学理论基础
  • 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
  • 督导理论模型与框架
  • 职业伦理与法律规范
  • 督导师角色定位与素养
第二阶段

督导技能与方法

  • 个别督导的理论与实务
  • 团体督导的组织与实施
  • 督导关系的建立与维护
  • 案例概念化与分析方法
  • 督导反馈与评价技术
  • 跨文化督导能力
第三阶段

实务演练与进阶

  • 真实案例督导实践
  • 督导过程中的伦理决策
  • 危机案例的督导处理
  • 督导质量评估与改进
  • 督导者的自我成长与反思
  • 毕业考核与认证

核心教材

《社会心理督导师》—— 国内首部系统阐述社会心理督导理论与实践的专业教材

📖
12
章节
40+
实务案例

《社会心理督导师》

本书由中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"北京模式"创建团队主编,是国内首部系统阐述社会心理督导理论与实践的专业教材。全书围绕社会心理督导师的角色定位、胜任力要求、督导方法与实务技能展开,旨在为社会心理服务领域培养高素质的督导人才。

教材特色:

  • 立足"北京模式"实践经验,理论与实务结合
  • 涵盖个别督导、团体督导等多种督导形式
  • 包含丰富的真实案例和督导对话实录
  • 提供督导评估工具和标准化流程
  • 关注督导师的专业成长与自我照护
查看教材动态

认证体系

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心理督导师认证标准与流程

📝

初级督导师

完成基础培训并通过理论考核,具备在督导下开展基础督导工作的能力。要求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系统培训。

中级督导师

具备独立开展个别督导和团体督导的能力,累计督导实践不少于200小时,通过实务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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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督导师

具有丰富的督导经验和教学能力,可承担督导师培训和督导质量控制工作。累计督导实践不少于500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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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教育

所有认证督导师需每年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持续教育,包括专业培训、同行督导和自我成长等。